为贯彻完善道路机动车辆生产企业准入审查工作,确保审核工作公正、客观,并提高审核一致性和服务意识,提高《公告》产品检测的工作质量,2019年4月3至4日,由工业和信息化部装备工业发展中心(以下简称“装备中心”)主办、国家汽车质量监督检测中心(襄阳)承办的道路机动车辆生产企业准入审查专家培训和检测机构负责人工作会议在湖北省襄阳市召开。

装备中心瞿国春主任、郑贺悦副主任、工业和信息化部装备工业司汽车处陈春梅副处长参加专家培训会议。装备中心企业审查处、产品审查处、监督管理处等有关同志参会,检测机构、高校院所、行业机构、地方经信委等200余位代表参会。
瞿国春在专家培训会议上强调,企业准入是《公告》管理的重要环节,是《公告》管理的第一道门,直接影响到《公告》的后续管理以及汽车产业健康、有序发展。一是继续贯彻落实“放管服”要求,提升工作质量、服务意识和工作作风。二是结合《道路机动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准入管理办法》(工业和信息化部令第50号,以下简称“50号令”)的实施,完善技术审查流程和管理程序,使审查工作更科学、合理。三是制定《车辆生产企业准入审查专家及派出机构管理办法》,进一步提升专家能力和素养。四是建立企业准入审查抽查和复审机制,不定期进行抽查和复审。
郑贺悦指出,审查专家的能力和素质是技术审查工作质量的关键,直接影响审查的结果。审核专家一是提高思想认识,本着为企业负责、为行业负责、为社会负责的态度,正确认识审查工作重要性,科学、严谨做好工作。二是加强理论知识和业务学习,不断适应新的经济和技术发展形势,落实新的政策要求。三是遵守各项工作纪律,审查专家要公平公正、统一尺度、严格保密、廉洁自律。
培训会上审核专家代表做出自律承诺,宣读了《行为规范》。企业审查处人员宣讲了《车辆生产企业准入审查专家及派出机构管理办法》,介绍了专家选聘流程、聘用原则、任职资格要求、专家及派出机构考核等主要内容。特别是对50号令制定的背景、主要内容进行了详细解读,重点对《道路机动车辆生产企业准入审查要求》中乘用车、货车、客车、专用车、摩托车、挂车六大类企业审查要求及核心审查要点进行培训,并就专家提出的问题进行了解答。

为促进《公告》管理和检测工作的高质量发展,本次专家培训同期召开了检测机构负责人工作会议,郑贺悦副主任主持会议,来自襄阳、长春、上海、重庆、天津等18家检测机构的负责人参会。与会代表围绕检测机构的能力建设、诚信体系、工作建议等方面作了经验交流。陈春梅充分肯定了检测机构在《公告》管理工作中发挥的重要作用,分析了50号令实施后将为检测机构带来的多方面挑战,对做好下一阶段工作提出了具体要求:一是严格把关、认真履职。二是积极探索新技术、新业态、新模式下检测机构的发展思路。三是深度参与智能网联汽车标准、检测等研究工作。会上,瞿国春指出规范和完善《公告》产品管理工作是汽车行业落实“放管服”要求的重要举措,汽车检测机构要主动适应电动化、智能化、网联化新的产业发展趋势。一是适时调整发展思路、加快开展专业化、前置化、系统化服务转型,从承担公告试验任务逐步转向企业研发、前端测试提供系统性服务,延伸检测机构的价值链,同时提高电子信息化建设水平。二是鼓励检测机构之间团结协作,依托大数据、信息化技术和互联网通信技术等手段,构建新型业务管理模式和数据资源管理平台,促进资源共享。三是支持检测机构“走出去”,向国外发展认证检测业务。四是强调了要落实好50号令对检测机构提出的管理要求。
通过此次会议,与会专家和检测机构负责人统一了思想认识,强化了责任落实,为切实提升技术审查质量、做好50号令实施奠定了良好的基础。下一步,装备中心将通过常态化、多样化的培训,打造专业高效、作风过硬的专家队伍,推动准入审查工作质量再上新台阶。